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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公告

2021012关于自2022年1月1日起收取持仓账户仓储管理费的公告

2021-12-25 浏览: 0



尊敬的经纪、投资人会员:

按照2021010号《关于收取藏品仓储费的公告》所示,鉴于本所自2017年起一直处于暂停交易等待清理整顿工作验收状态,为确保仓库管理的正常、有序运行,本所将于2022年1月1日起,针对在本所交易账户持有藏品的会员,在藏品持有期间,收取仓储费管理费,具体收取标准如下:


      如需办理提货、大宗交易业务的,需要交清仓储费后方可办理。办理转入金网艺购合作平台持仓业务,给与转持仓部分藏品产生仓储费总价的8折优惠。(未挂牌且未缴纳过仓储费的品种仍收取参考价格2%的仓储费)。部分未挂牌品种未缴纳过仓储费的,参考价按照最初公告公布的价格(如无则按照最新市场价)计算,截止 2022 1 日前,按照仓储费=参考价×2% 的标准一次性收取。2022  1 1日后,按照仓储费=一次性收取部分+按天计算部分的标准收取。


持仓账户藏品数量为零的交易账户,不收取仓储管理费。

       1、本公告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,未尽事宜本中心有权修改和补充。

2、若有调整,本中心将通过官方网站公告、交易客户端广播消息或短信方式予以通知。

3、如需咨询其他问题,请联系:400-025-8585。  

请各经纪、投资人会员据此安排好相关工作。



南京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

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12月25日 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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