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015关于指数成份品种动态调整方案(修订)的公告
本中心于2015年11月15日发布《关于指数成份品种动态调整方案(试行)的公告》[2015507号公告],鉴于近期市场交易情况,为更好地反映平台交易品种的总体价格水平及其变动情况,经中心研究决定,现对[2015507号公告]中的规则作以下补充:
对于连续五个交易日以跌停价收盘的交易藏品(含今日收盘已连续五个交易日以跌停价收盘的交易藏品),将其从分类指数和综合指数的成份品种中剔除;待其连续三个交易日未以跌停价收盘时,将其重新纳入分类指数和综合指数的成份品种。
注:原公告其他规则继续执行。以上相关指数成份品种的纳入与剔除设置,由系统每日闭市后自行检测设置,并从下一交易日开始生效。
本次调整自2017年1月12日起开始执行。
南京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
2017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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